关于叙事的作文300字集锦9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叙事的作文300字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要在老家呆两周,妈妈给我买了辆自行车。
爷爷奶奶希望我在老家呆时间长些,妈妈同意了,为了使我不觉得无聊,妈妈决定给我买辆自行车。妈妈说,老家院子大,街道宽敞,最适合骑自行车了,我觉着这个主意不错,因为我想有一个粉红色的自行车。
我和妈妈去买自行车,选了我最喜欢的粉红色。自行车比我以前的高些,整个大一些。车把手前面有一个框子,可以放我的小玩具,车后座上有一个小后盖,可以放我的水杯,我骑车的时候带着水,渴了可以随时取,这样很方便。
每天早上,我睡醒后,就迫不及待的骑上我心爱的自行车,在院子里骑来骑去;然后,我就骑到了大街上,邻居的小朋友也非常喜欢我的自行车,我骑车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在后面追。我向前骑,他们嘻嘻哈哈的在后面追,有时我一拐弯,向后骑,他们就又赶紧追上来,我也喜欢和他们玩。
我非常喜欢我的自行车,只让我的表弟骑,其他人我有点儿不愿意,因为是妈妈刚给我买的,我怕给摔了。
在老家骑自行车很舒服,不需要大人陪,不用上楼下楼,很方便,我更喜欢在老家那么宽敞的地方骑自行车。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只要我们勇敢地去面对,一切都挫折可以迎刃而解。
我也经常遇到挫折。就说前段时间吧!爸爸正在练毛笔字,我在一旁看着也想学,爸爸认为我太小了,不让我学,可是我执意要学,爸爸只好答应了。我很快就学会执笔了。接着,爸爸教我写第一个基本笔画“一”,他示范了一下,我想:这不是太容易了嘛!可笔握在手中,才知道它根本不听我的指挥,我的手抖个不停。写出来的“一”,活像一只毛毛虫。爸爸劝不要学了,我也想放弃,可我转念一想,不能这么快就向挫折屈服。于是我坚持练习,认真看帖,一连几天都在练习写“一”,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写出来的“一”,有起笔,有收笔,和字帖里的一样呢,爸爸看了也直夸我呢!
看着我的练习本,从一开始的歪歪扭扭,到现在的象模象样,我感受到成功的喜悦。我想: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就不能向挫折妥协!
“卖豆腐花,芝麻糊,百宝粥咯---”糖水小贩在楼下几声清脆的叫卖,在相隔记得春秋后,再次轻轻的叫醒我。
在那个迷恋卡通和零食的年代,每天下午五点整的放学铃声,对于那时的我,几乎是最动听的“音乐”。因为我知道,铃声响了,就可以在门口看见来接我的奶奶。
每天傍晚时分,她都会带着刚放学的我去吃一碗暖暖的豆腐花,看着圆圆的白瓷碗里,一勺一勺素白的豆花我在糖水中润这。然后奶奶就会用她那,不在柔嫩而温暖的手,缓缓的用瓷勺把豆花一小口一小口的喂我。这种温暖足以融化一个冬天的寒冷。
这种豆香,几乎浸润着我童年的每一个角落,暖暖的地伴着我成长,而后来,究竟是从何时起,这种豆香的日子逐渐被遗忘呢?是从我升入中学,是从我不再需要奶奶的照顾的那天起吗?
如果我站在岁月的边缘呐喊,那些忘却的年华与人事,是否能回到身旁?
我有一个胖胖的小肚子,妈妈总是担心我的肚子小不下去。今年开学,妈妈给我想了一个好办法——打篮球,就因为妈妈的一个建议,让我从此迷上了打篮球。
一开始,我怎么也打不好,但当我投进第一个球的'时候,我就信心满满了,认定我也有这方面的才能。果然过了没多久,我10分钟之内竟然能投中10多个了,这让我欣喜万分。再试一次吧!先拿起球,瞄准篮球框,用力地向上一投,松开手,球如闪电般的速度向篮球框飞去,哈!球进了!不过有时候,球也会变成一只“无头苍蝇”,飞到别处。记得有一次,四个篮球不约而同向篮球框飞去,“啪”得一声,四个篮球撞在了一起,纷纷向四面八方跑去,似乎都去找自己的主人了。
打篮球还让我结交到了许多新朋友,我经常跟他们比赛,每人投五个球,比谁投进的多。不过常常是我赢,可能是我的运气好吧!
不过,打篮球时还是要非常小心的。有一次,我正在捡球,一个转身,被对面突如其来的一个球砸中了鼻梁,差点儿还流血了,妈妈都担心死了。不过没几天,伤口就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了。
打篮球不仅把我肥肥胖胖的肚子减了下去,还令我十分快乐!
我的家乡有许多有名的水果,如柿子、黄杏、蜜桃、核桃、红枣等,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家乡的石榴。
春天到了,石榴树上长出了嫩红色的芽儿,在微风的吹拂下,叶片慢慢长大,一片片长圆形的叶子随风飘舞。进入初夏,花骨朵渐渐长大,盛开的花朵火红火红的,像红色的小喇叭,远远望去,红霞霞的一片,好看极了。
秋天,石榴树上挂满了石榴,石榴圆圆的,和苹果一样大小,不过,它身上多了一张小嘴巴,石榴既没有光泽,也没有香味,从外表上看,土里土气的,可剥开后,里面的果实却像红白相间的红宝石,整整齐齐摆放着许多颗粒,用嘴咬一口,新鲜美味的果汁就会喷出来,味道是酸酸的、甜甜的,让人越吃越爱吃。说实话,石榴是人见人爱的水果,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爱吃,我对石榴更是情有独钟。
我爱美丽的家乡,更爱家乡的石榴!
时光不再,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会有那么几个人是你想忘的却忘不了的,而对于你来说,那会是一笔无比珍贵的财富。
曾经就一个女生对我说:我们,永远会是最好的朋友,对吧。我也会扬起笑脸对她说:是啊。但是现在,我最好的朋友,你在哪里?从你搬走的那天起,我们便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但我还是经常在脑海中浮现你微笑着的脸庞……
从前,你总会微笑着教给许多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
你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你的笑容,往往能够温暖一个人冰冷的心。
至今为止,我仍然忘不了你的笑容,你的笑容时刻激励着我前进,就如我奋斗的动力。
即使我们已经有几年没有见到过了,但是你的笑容还是深刻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忘不了你的样子,忘不了你的声音,也同样忘不了你的笑容,忘不了你微笑的对我说的那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你的笑容中总隐隐透着一份自信,让人情不自禁的为你喝彩。你总是自带光芒,说话的语气总是镇静自若,遇到多大的难题,也总是淡定的说出解决方法,让人佩服你的沉稳。
希望以后,我还能遇见你,看见你温暖的笑容。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来福”。来福身披油亮亮的黑色绸缎,珍珠般似的小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微微上翘的小鼻头,一双三角形的耳朵总是机警地竖着,那样子蛮是可爱。
来福最大的特点就是贪吃。吃东西的时候,它总是先用鼻子闻闻,再用舌头舔舔,最后才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好像害怕有人跟它抢似的。它吃饱了,整个肚子就像个大皮球,所以只能朝天躺下了,这时你要是去弄弄它,它就半眯着眼睛,装出一幅无精打采的样子,仿佛在说:“没长眼,不知道‘饭饱神稀’这句话的含义吗?”
有一次,我们带着它出去散步,当路过一家餐馆时,来福看见餐馆老板娘正在用羊肉汤拌饭给他家的狗吃,就死皮赖脸地守在人家门前,任凭我怎么叫唤,它都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碗“美味佳肴”。我知道一场好戏就要上演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只见来福趁其不备,像离了弦的箭一样奔赴过去,一眨眼,那碗“美味佳肴”就被它一扫而光。而那主人家的小狗似乎被来福这架势给吓住了,呆在一旁不敢出声。
就是我家既贪吃又可爱的小狗——来福。
这个星期三是半学期的大事就是期中考试发试卷了。
当发试卷时,我心中还是有底的,因为我在家做好了准备:写试卷、看习题、做习题······但心中好似有一个小海不停地在你的胸前翻滚着还边祈祷着,心中很紧张。快到我了,我心中的“海”平静了下来:甘甜数学96。我听到分数有点失望。拿到试卷后觉得太可惜了,都是我会做的题。因为两题填空题和两题判断题一下子把我的4分送上“西天”,可惜呀!
英语虽说考了全班第二,可又是粗心娃娃不听话的,竟然把what选成了 how。这个也是平时经常做得题哦。这次期中考试就数语文自我感觉还不错。基础题只扣了2分,作文扣了3分。在我的预料之中。
爸爸妈妈对我的这次考试给予了好的评价。可是离我的目标还差了一点。不过,我不气馁,我要从错题中吸取教训。改掉粗心这个坏毛病。下次继续加油!
生活并并不是一碗温开水,平平常常,只是一株栀子花,温婉甘甜,散发着沁人肺腑的清香,充满了令人觉得温暖的味道,令人朝着幸福飞奔。
那时两年前夏季的事了。那一天放回家时,因为刚下过一场雨,天空好像被蒙上一层纱,阴沉沉的,凸显了一层薄薄灰。那黑蓝色的几朵云无力地动了动,便凝结在天空。路面散发着湿冷的味儿,空气中散发出昏沉的气场,鞋里也充满了湿冷气,这让人不舒服的氛围只为要我快点儿回家。
随着着那样的情绪,我走入了通向家的电梯轿厢,我刚提前准备下意识地捏紧鼻部,抵御住那一阵阵令人作呕的隔壁邻居倒垃圾时留有的烂掉废弃物水的味儿。可就在我准备充分屏息之时,一丝淡淡的,带着甜甜的的芳香越过我的指缝间,钻入我的鼻孔,我一时愣住了,接着四处张望,想寻找那缕香的源动力。
扭头一看,那原本贴到广告宣传的相框里,夹着一株半开的栀子花,那栀子花呈奶白色,但茎脉中还夹着一丝丝的青绿色,我的心里猛然涌起一股暖流,这暖流伴着清香包囊着我,这并不只是一朵栀子花的香,也是插花人的一颗填满真诚与幸福的内心。
这株栀子花再次散发着香气,香气浸满了我的心房,驱走了我心中的伤痛,要我的心里温暖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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